

注意了!未来叁年,污染防治第叁方公司将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环保公司再迎政策利好。
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叁方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这意味着下一阶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了减税政策的进一步支持,对于第叁方环境治理公司而言,激发和助推作用较为直接和明显,有利于减轻公司税负,缓解资金紧张压力,亦可进一步激发环保市场活力,带动更多资本进入。
同时,这也将加速整个环保行业&濒诲辩耻辞;春天&谤诲辩耻辞;的到来。
事实上,在过去一年,环保板块受到估值与业绩双杀,行业已入&濒诲辩耻辞;寒冬&谤诲辩耻辞;。环保强监管的政策执行利好并未带动环保市场需求的稳步释放,环保产业增速放缓,尤其社会资本对于环保行业风险偏好明显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急升,遭遇股债双杀。融资难、&濒诲辩耻辞;弹药&谤诲辩耻辞;匮乏问题一直困扰着环保公司。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了解到,近年来,基于政府管制的环境治理政策较多,市场化政策实施相对滞后,环保行业税收优惠覆盖面窄、力度弱。2015年增值税新政实行后,环保行业缴纳增
值税及附加累计约占污水、垃圾、危废处理费收入的4%-7%,造成利润率本就很低的环保公司盈利大幅下降。
不仅如此,现行增值税政策实行税制处罚与环境超标处罚相关联,各地执法措施尺度不一,这可能会影响环保公司未来叁年应得的退税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公司所得税。
不过,据环境商会介绍,目前中国环保公司大部分尚属于中小公司,针对高新技术公司的优惠政策可望而不可及。环保行业细分程度高,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技术产物目录等没有及时更新,新型创新性环保技术产物无法获得支持。此外,地方主管税务机关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落实优惠政策也有一定难度。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博天环境董事长赵笠钧认为,应完善绿色税收和收费政策,建立绿色税收体系,完善各地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标准。同时建议建立产污公司的环境领跑者制度,对于行业污染防治水平高的领先公司,应给予税收减免的正向激励。对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环境公司,应加大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支持范围和力度,缩短增值税退税周期,完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相关细则。
环境商会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提案中建议,实行环保行业结构性减税政策,选择特定税种削减税负水平;对于污水、垃圾、危废、医废、污泥处理等营收降低税率,比如参照生活服务业增值税6%税率执行;对于环保行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部分不再征所得税。
此外,在所得税&濒诲辩耻辞;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谤诲辩耻辞;优惠名录中,环境商会建议增加脱硝、除尘项目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此外,也应完善即征即退相关细则,确保即征即退政策落地,完善&濒诲辩耻辞;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谤诲辩耻辞;相关细则,合理界定环境违法责任。
赵笠钧表示,我国环境治理需求巨大,面对社会消费升级对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要求,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有待补足,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尚需落地。按照相关机构预测,完成蓝天保卫战、渤海综合治理等行动,环保投入需求将超四万亿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着刚性的投融资需求,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形成长效资金的持续投入机制。
&濒诲辩耻辞;而且环保行业民企数量众多,在创新环境治理服务模式和形成产业新业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力军和创新力量,应加强产业资本和政策性基金等长效资金的投入,重点支持民营公司参与绿色产业发展。&谤诲辩耻辞;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