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制造业规模居全球首位,具有最完整的产业链条,但总体还处在产业链中低端环节,部分重要设备和关键技术存在受制于人的风险。
公司是创新的主体,产业竞争说到底是公司的竞争。但我国公司的创新能力、投入、产出与国际一流公司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为此,此次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星空mv九一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谢志成带来了对于支持公司创新的相关建议。
谢志成说:发达国家产业创新发展的经验表明,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最善于发现和把握市场对创新的需求和方向,是创新投入的主体、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也是技术创新风险的承担者、创新收益的享有者。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眼下,我国公司整体创新能力还不强,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程度不高,公司创新主体作用还不够突出。整体上看,公司创新投入和动力不足,科技与产业脱节现象依然存在,政府各部门协同支持公司创新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建立,科技、人才、教育、金融、法治等政策环境还有待改善。
在这样的背景下,根据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强化公司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公司集聚”,谢志成建议加快出台《构建以公司为主导的产业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构建以公司为主导的产业创新体系的总体要求、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这就需要重点突破几个方面——
比如,鼓励公司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前储备专门用于研发支出的经费,推动公司从制度上保障研发投入的持续稳定;建立公司重大研发项目经费后补助政策机制,鼓励和引导公司按照国家战略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
支持龙头公司牵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引导行业龙头公司围绕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骨干公司、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创新资源,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联合体,着力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支持公司到高校、科研机构领办或主办面向产业研发的平台,提升对产业创新的支撑力。
支持公司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跨部门的关键核心技术识别机制,绘制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图谱;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公司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开展行业基础技术研究,解决产业基础能力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等问题。
他同时建议,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产创新产物首购首用政策措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细化强制采购具体规定,并在创新产物发布和认证机制、税收减免和财政奖补政策等方面出台更多有效举措,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优先使用公司创新产物,为创新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此外,还要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公司集聚,进一步完善支持公司创新的政策环境等,特别是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支持公司创新的各类专项资金,由产业主管部门统筹使用,更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来源:交汇点
